同样因为医疗器械不正确使用的问题,在前几天承德平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行政处罚通知中,也有一家村卫生室在使用医疗器械前未按照产品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做检查、拒不改正,被依法处罚
这两例处罚再次为大家敲响警钟,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农村的乡镇卫生室和村卫生院,在医疗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上,虽然标准和规范没有大医院完善和严格,但也要科学使用,合规处理,毕竟在法律和法规面前并无特殊对待。
通过各地违规案件梳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最常见的违规处罚雷区以及对应的规范标准,主要有以下6大类,供各位村医参考:
1、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
2、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方面的要求的医疗器械;
3、存储场所及存储条件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或在医疗机构以外的场所储存医疗器械;
7、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使用记录、在使用医疗器械前未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使用。
1、存储器械时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医疗器械货位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0CM,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CM,垛与屋顶的间距不小于30CM,垛与散热器或热力管网不小于30CM,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适当,堆码规范,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2、根据医疗器械的性能及要求,将医疗器械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保证医疗器械的存储质量;
3、库存医疗器械应按医疗器械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存放,不同批号医疗器械不得混垛;
4、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观察一次温湿度自动监测仪情况和医疗器械的性能,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储存安全有效;
5、医疗器械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黄色;合格区、待发区——绿色;不合格区——红色;
7、实行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储存管理,对近效期的医疗器械设立近效期标识,对近效期的医疗器械应按月进行催销;
8、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时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10、村医使用一次性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剪断,浸泡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10、药房常温区未配备温湿度计,无药品温湿度记录,药品温湿度记录不规范;
1、所有进购的药品做好购销台账(发票保留),按时进行检查所有药品质量并做好药品养护记录,发现不合格药品要做好登记,及时报损,不合格药品理论上须交由上级卫生院统一销毁处理;
2、处方:按处方规范开具,基本要素写清楚,每张处方(西药)不超过5种,一般不超过3天用量等(处方保留);
3、贮存条件:必须储存在村卫生室药房(库)内,不得存放于其他场所。药品存放应符合其性能要求。冷藏药品放置冰箱,温度控制在2~10℃,阴凉处存放药品控制在20℃以下,常温存放药品控制在30℃以下,药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 。每天做好温湿度和冰箱温度监测记录;
4、药品做到分类陈列并有分类标志,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服药、易串味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储放置,并有红色“不合格”标志;
5、药箱保持清洁,拆零药品必须保留原包装及其标签,不得重复使用旧药瓶及其标签。药箱内不得存放冷藏药品,需要用时随用随取,使用后及时按要求存放。拆零药袋一定要标注明确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
6、药品做好效期管理,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效期一年内的药品要有明显标志,并做好记录
8、用药配伍、有没有输液资格、抗菌药物使用、精神类药品等问题亦是村卫生室药品需要注意的几点关键
10、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提供有效、安全、数量不少于120种的基本药物;
12、药品必须从乡镇医院(所)采购,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簿,及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消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14、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不开大处方、人情方,注意配伍禁忌,开处方要签全名;
6、交接记录不全,无重量、种类、交接人员签名或签名不线天未进行登记(卫生机构包括:诊所、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
4、前期因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条款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间仍然从事医疗执业活动;
8、欺诈骗保,利用老年人医保卡虚造假病历、虚构新农合人员医疗行为、虚9、假签字将门诊报销款据为己有等违规违法行为;
11、买卖、转让、租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执业证书》及承包、承租科室等行为。
2、对变更事项应及时进行变更,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床位等登记项目与真实的情况一致;
5、按规定使用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印章、牌匾以及医疗文书的名称应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第一名称相同,内设业务科室名称规范除“科”“室”外不得使用如“中心”等;
3、不书写住院病历和门急诊病历或将住院病历丢失;病历书写中关键部分缺失;
6、涂改病历现象非常严重,影响了病历的线、医师和护士之间的填写内容不一致;
7、病历记录内容不准确,出现错字、别字、漏字、笔误、语句不通及字迹潦草以致无法辨认等,关键字的书写错误导致书写内容不准确,甚至错误;
1、根据“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六要素合法合规书写病历;2、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谨慎保管病历资料;
5、根据专业书写,呈现病情与医疗行为,并线、医疗行为要与病历中的文字记录以及图像资料符合逻辑,且有因果关系;
7、用连续性的逻辑呈现或审核病历:包括病情的开始、变化、结果,医疗措施的开始、变化、结果,变化病历的连续性等;
8、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9、病历应当依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才是目的。各位基层医护人员做好诊疗工作中的一点一滴,是对患者的保障,也是对我们自身行医安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