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消防安全危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出产法》等有关规定法令法规,现就全面整治场所是指住宿与出产、仓储、运营一种或一种以上运用功用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修建。该同一修建空间可所以一独立修建或一修建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运用功用之间未设置防火分隔。
辖区内一切存在“出产、运营、贮存与住宿混合设置,未进行相对有用防火分隔,未装备必要消防设施”的场所,包含但不限于商铺、作坊、库房、餐饮场所等。
1.电话告发:拨打轮台县消防救援大队告发投诉热线;2.网络告发:发送邮件至或
,需附具体地址、相片或视频依据;3.现场告发:前往属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服务中心实名挂号告发。
2.对存在严重安全危险危险且拒不合作的,按照法令来追查运营者及相关责任人法令责任;
消防安全关乎社会公共安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阻遏法律、隐秘实情。请广大群众热心参与监督,一起保护城市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