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龚雯雯 通讯员 李波 金盈雨 实习生 傅威 马昊)夏季,气温一直上升,不仅人们酷暑难耐,药店里的一些药品如果得不到及时“降温”也会“中暑”,从而失去药效,甚至产生副作用。这段时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范围内专门开展了夏季冷藏药品经营检查。
7月23日上午,记者跟随该局药械科工作人员到柴桥街道,对几家药店进行了检查。在柴桥老街上的新城大药店,除了摆在店内的几排货架,记者发现,店内还有一个用玻璃隔开的独立区域,标注着“阴凉区”。
“药品对于储藏条件有一定的要求。”工作人员和记者说,设置阴凉区(或阴凉柜)是对药店的基础要求之一,只要说明书上有标注“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的药品,都需要在阴凉区域储存。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阴凉区的温度及日常记录表,都控制在低于20℃,符合标准要求。
店内还有一个冰箱,储藏需要全程冷链的药品。工作人员认真查看了“冷藏药品到货质量检查记录”,到货温度和储藏温度都按要求控制在2℃8℃之间。
随后,工作人员又来到位于格兰春天小区附近的药店检查。记者看到,药店内放置着两台“阴凉柜”,里面摆放着各类药品。冷藏箱外标注着温湿度,温度分别为16.1℃和16.9℃,湿度分别为79%和78%。“温度是符合要求的,但是湿度控制已超越标准。”工作人员介绍说,一般对需要冷藏储存的药品,湿度要求是控制在30%75%之间,一旦药品长期储存在湿度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条件下,很容易会受潮变质,影响药效。
工作人员对该店的仓库也进行了检查。一进仓库,一股受潮的味道扑鼻而来,仓库内没安装任何空调等冷藏设施。店员解释说,因为他们目前还没有在仓库内存放药品。然而,工作人员在店内出具的“温湿度调控措施”记录本上,却发现写着“仓库开空调除湿”的字样。工作人员当场指出了虚假记录的问题,并要求该店限期整改。
“如果药品有明确的存放要求,就必须严格执行,长期储存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环境中,很有可能影响药品的质量,缩短药品的有效期。”工作人员和记者说,药品储藏条件一般有“室温”、“阴凉”、“冷藏”几种,其中室温一般是指10℃30℃,阴凉处是指不超过20℃,而冷藏是指2℃8℃。其中须在阴凉处保存的药物品种也不少,比如一些头孢类抗生素、膏剂等。
记者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最近一段时间,他们在辖区内对冷藏药品、栓剂、中药饮片等天热易出现质量上的问题的药品进行全方位检查,重点检查药品流通使用单位的阴凉、冷藏设施设备是否有效运行,温湿度监测情况,需要特别的条件储存的药品是否按要求储存等。
“从目前检查情况去看,总体情况是比较好的,但在一些药店也发现了问题。”该局药械科有关负责的人介绍说,比如有的药店为了省电,没有按规定开启阴凉区的空调,将一些明确规定需要储藏在20℃以下的药品放置在室温中;有的药店则把需要冷藏的药品储存环境和温度控制得过低,低于规定的2℃。
采访中,工作人员也提醒市民,除了药店,夏季家中的药品若保存不当,也非常容易变质。因此市民在买药和服药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注意药品存储条件和药品的有效期,“夏季室内温度基本都在20℃以上,你们可以采取简单的方法,把需要在阴凉处保存的药物放在冰箱冷藏室进行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