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凸显“安全用药 良法善治”的主题,规范辖区药店的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019年11月1日至29日,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市监所组织并且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药房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一是检查药房证照是否齐全、从业人员有没有相应资质、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二是检查商家是否履行索证索票制度,药品进货渠道是不是合乎法律,进货台账是否完整规范,票、账、物是不是满足,并随机抽取药品进行全方位检查;三是检查温湿度记录是否完整,药房是否有与所售卖药品相适应的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是否隔墙离地,是否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防尘、防鼠、防蝇等措施;四是检查是不是销售过期药品、变质药品;五是检查药房内是否设有保健品专区,药品和非药品、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否分开存放并显著标明。六是检查药店药师是否在职在岗、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处方登记记录是否保存完善、是否告知患者用药风险和需要注意的几点,严查违规销售、滥用处方药的行为。
此次共检查药房48户,其中15户存在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票证不能现场提供、健康证过期、证照负责人不一致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对察觉缺陷的药房现场记录,并责令各药房立即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提交相关整改报告。
通过此次检查,规范了辖区内药房经营行为,让居民用药安全多了一份保障。下一步,籍山市监所继续开展对医疗机构小药房的监督检查,并将对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为群众营造安全用药环境。(何雨芽 通讯员 南陵县籍山市场监管所 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