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快速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引领档案管理现代化”章节中提出要“实施档案信息化强基工程,在全国档案信息化基础性关键性领域开展专项建设,推动档案信息化固本强基迈上新台阶”。档案信息化建设是助力提升档案治理能力,推动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关键。针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目前存在的区域间发展不平衡,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不充分,电子档案备份尚未形成体系的情况,《规划》提出包含中西部档案信息化提升项目、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国家电子档案战略备份中心建设项目在内的强基工程。现对相关工作进行解读。
《规划》要求:“通过政策保障、定点帮扶、专业指导等方式,助力中西部档案馆开展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工作。”档案信息化建设面临着“东部强、中西部弱”的发展困局,解决好中西部档案信息化发展滞后问题,才能在整体上实现档案信息化战略转型,下一步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体制机制。推动中西部地区建立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切实加强档案信息化工作宏观指导、业务推进和监督力度,优化完善局馆工作协同,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二是强化政策保障。调研中西部档案信息化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专家从国家层面、档案行业层面对政策、法规、标准做解读,送理论、送思路、送技术,指导中西部地区健全完善档案信息化业务标准规范,以法规标准保障基础工作。三是鼓励信息技术探讨研究。支持中西部有条件的单位做关键档案信息技术、产品研制应用。鼓励东部地区高校、科研机构、技术企业与中西部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联合建设区域档案信息化学术机构,开展学术研究、技术交流。四是加快人才教育培训。支持中西部培养国家级档案信息化专家,组织中西部地区档案信息化人员与东部地区档案信息化人员交流活动,开展业务交流、技术交流,提高水平,激发动能。
《规划》要求:“从国家、地区多层面一体推进档案信息共享利用工作,建设以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为支撑、档案查询‘一网通办’的全国档案信息共享利用体系。”随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级档案部门持续加大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社会公众的力度,服务形式逐渐由传统到馆查档模式向利用互联网实现跨馆际跨区域方向发展。建设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实现跨省跨馆查档利用服务,对拓展服务民生渠道,推动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满意度具有重大意义。
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的建设目标是依托国家档案局官方网站,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打破各省档案信息资源交互壁垒,构建全国范围的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总门户,并对已建成的省级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做技术对接,实现全国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利用。科学制定工作机制、统一服务标准,推进业务标准化、管理精细化,为档案资源更好地服务民生和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撑。平台建成后,社会公众可通过国家档案局官方网站登录平台入口,依托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提供的人脸识别系统完成实名注册后,选择目标档案馆,填写有关信息,即可提交查档申请。平台将用户查档申请分发至目标档案馆,目标档案馆在线接收到查档申请后,在馆内对相关档案信息进行检索,并于限定时间内反馈结果。平台对查档申请、受理、反馈全过程进行记录,并根据工作进度及时督促各档案馆做好相关档案利用服务工作。
目前,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即将进入内部试运行阶段,在试运行阶段将选取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先行接入,优先推动副省级以上档案馆加入平台。在平台运行稳定并满足相关条件后,即正式上线运行。之后,国家档案局将发布平台工作规范、运行规范、安全管理规范等相关文件,并依据“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模式对平台业务活动来管理,由各省级档案主管部门逐步推动本省内有条件的档案馆加入平台,最终实现全国各级档案馆全部接入。同时,有关部门将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督促各档案馆扩大查档范围,缩短查档响应时间,提升查档服务能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平台上线运行后,将研究开发基于移动APP的服务模式,并推动实现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全面深度对接,进一步扩展服务渠道。
《规划》要求:“扎实做好重要电子档案备份工作,建设能够支撑各级国家档案馆开展重要电子档案异地异质备份的专业化备份环境,对离线备份载体根据技术特性进行系统化监测及管理,保证电子档案安全备份。”近几年,在国家档案局的统一指导下,各级档案馆纷纷结对开展了电子档案异地备份工作,提高了电子档案长期保存的安全性,取得了很好效果。目前,档案部门管理的数字档案资源较为庞大,未来几年随着各级档案部门“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的不断推进,尤其是电子档案接收数量的持续加大,数字档案资源将会呈现快速地增长态势。如何长期安全地保存这些电子档案,确保万无一失,是档案部门应着重关注的问题。从近几年工作开展的情况看,异地备份工作还存在如异地备份选址不完全科学,保存环境不完全有利于电子设备长期保存,备份介质和设备缺乏长期有效规范化管理,缺乏确保电子档案有效凭证性的保存策略等情况,要进一步统一规范化指导。针对以上情况,下一步,国家档案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电子档案备份进一步规范化。成立由国家档案局牵头,由具有电子档案备份中心建设和运维经验的单位、高校科研人员、有关技术企业一同参与的团队,共同起草编写电子档案备份中心建设和运维有关标准规范。其主要内容以电子档案在线备份和离线备份为主要场景,在电子档案备份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备份介质和设备配备、运行环境控制、信息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实际的要求,对备份策略制定、备份中心运维方案制定等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建立电子档案备份体系。启动中央档案馆电子档案备份中心建设,鼓励推动各省级档案局、档案馆依据要求建设省级电子档案备份中心,满足本馆及全省各市县档案馆电子档案异地备份需求,建立集约化、规范化的省际异地备份机制。